“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2)

自查报告2018-12-15王华老师

本次自查自纠范围主要包括各区(市)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市级部门内设处室、直属单位、基层单位等的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市纪委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

5月22日,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部署会。会议由邛崃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黄安学主持,主要传达学习了邛崃市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印发并解读了《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

黄纪检指出,一是要开展全面自查。全体干部、工作人员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从思想根源、廉洁勤政、党性作风、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梳理查摆自身问题,形成单位《基层单位“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和《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二是要收集群众意见。组织群众、服务对象等召开恳谈会,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认真诚恳听取收集群众、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形成《群众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清单》。三是要强化问题点评。组织召开查摆问题点评会,通过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干部个人自查情况进行深度点评。点评后,要针对每位干部形成《基层干部自查情况点评表》,如实登记点评情况。四是要深入自查剖析。根据点评情况,深入开展“微腐败”问题自查梳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和《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五是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要组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坝坝会、乡村夜话、入户走访等方式,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掌握问题线索。在查摆问题中,要加强对外协调联动,将个人自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要主动开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强化对“微腐败”问题的发现、收集。

  “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

9月2日上午,九江市滨兴街道二马路社区党支部对照“集中整治”要求组织党员召开廉洁教育即“微腐败”自查自纠座谈会,社区党支部书记梅晓波率先进行自我反省,接着与大家打开心扉,请各自谈一谈,20余名党员从自身掏挖病根,党性迷失、思想松懈、觉悟不高、原则性不强、丧失工作热情等等问题上自查自纠、自我批评、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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