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12-12李一老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自查报告篇【一】

时隔9个月,国务院再次印发开展大督查的通知,督查重点内容增加到五个方面。

5月3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督查重点内容。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今年的5项督查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包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经济等各个领域,与前几年的大督查相比,今年覆盖面更大,督查力度也会更大。

重点督查五大方面

《通知》介绍,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

具体包括,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情况,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推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情况;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情况;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雾霾治理情况;稳妥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情况等。

不得不提的是,大督查所涉及的重点内容,实际上也是今年来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以雾霾治理情况为例,虽然此前大督查重点内容中有所提及,但是如此特别强调尚属首次。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说,雾霾治理任重道远,虽然有所成效,但是仍旧是老百姓感受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形势依旧严峻,所以政府把其治理情况作为大督查重点。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五个方面督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于2017年7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同时,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于2017年7月中旬派出督查组,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相对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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