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

自查报告2018-12-08王新老师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公务员之家: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9、未有私自将押运路线透露给他人的行为;

10、无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授权的情况;不存在混岗操作现象;

11、无故意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行为,未有风险苗头和不安全因素存在。

  【财务人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二】

按照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切实提升干部价值追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雁过拔毛”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邝海飞任组长,班子成员侯阳保、谭家南、唐铭璋、彭金秀、刘小波党组成员为成员。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组织全院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状》,每人作出了《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开展了坚持与社会陋习说“不”党员在行动的公开活动,即不饮酒,不酒驾,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正面引导。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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