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上报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健全机构、补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绝不能在统计执法方面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加强对各县、区(市)统计局查办案件的指导,坚决消除统计执法空白县,落实好今年内市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7件、各县(区、市)查处案件不少于5件的工作任务,切实用统计法制手段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向纵深推进。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建议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经调查核实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严重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人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7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2】
州统计局: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