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通知精神,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县环保局就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开展了如下工作:一、“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
按照有关省、市、县有关要求,县环保局成立了“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具体操作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县环保局目录编制,共梳理出“双公示”目录2大类2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2项。
三、“双公示”质量和要求
我局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都经过严格把关,并按市局要求在环保局系统网站予以公布,在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条款及格式上,都按照要求严把质量关,对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公示。
特此报告!
篇二
近日,河南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推送和符合标准的“双公示”信息数量均居全省第一。根据市领导批示,我们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梳理汇总情况通报如下:一、整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应开展“双公示”工作的市直部门41家,实际开设“双公示”专栏的部门29家,10个县(市)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除马村区、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外均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全市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1222条,行政处罚信息3678条(具体情况见附表),其中:市政法委、司法局所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依法不予公开;市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近三年未作出过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马村区、修武县政府,市工商局、质监局、民宗委、残联、公安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农业局、财政局13家单位没有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