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地税政函字〔2012〕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监察科牵头,会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xx〕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xx〕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为股级。北屯地税局于20xx年8月8日揭牌成立后,现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7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XX
成员:吴XX、黄XX、杨XX、覃XX。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十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部门或有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2.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3.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的;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