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焦重点。作风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和反复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慵、懒、散、慢、混、卡等作风顽疾开展多轮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排查,聚焦问题、见事见人,切实提高“治转提”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从人民群众的怨言和呼声中发现问题,注重从省级机关、兄弟市州的意见和建议中发现问题,注重从服务对象的举报和投诉中发现问题,注重从第三方评估意见中发现问题。要从近年来进展缓慢的重大项目入手,深刻透视、深入解剖,深查背后的作风原因。要组建巡察小组,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新闻记者,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实效性、处置问题的威慑性。
(四)整改落实。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列出整改清单,雷厉风行、大刀阔斧抓好整改落实。能够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要时间整改的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严厉问责。对于作风顽疾整治不积极、提升行政效能不明显、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综合运用谈话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免职、责令辞职、纪律处分等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决向作风顽疾施药开刀,通过严厉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六)建章立制。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群众认可的制度,必须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于
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加大力度抓紧修订完善。对于“治转提”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建立整治作风顽疾的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2017年1月至2月为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阶段。各级各部门就本地区、本部门以及干部个人存在的作风顽疾开展自查,认真自纠,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3月至10月为督察整治、追责问责阶段。各级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整治。专项行动督导巡察组开展督导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严厉问责。
11月至12月为测评考核、总结提高阶段。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效果进行全面测评考核。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治转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导巡察组、宣传舆论组,负责具体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也要健全工作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