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是推进各行各业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是充分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调动行业内部的积极性,推进事业发展的有效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教育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教育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范文一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委的重视和支持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准,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的具体意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构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新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转变行风,把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工作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抓发展,把提升教育质量、效益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奋力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惩治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促进了红安教育事业的发展。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的具体意见》,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责任制,以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营造公平教育的氛围,创办老区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教育局党组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包片中心校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属股室的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