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厉问责。对在本次专项行动中作风整治不积极、提升行政效能不明显、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得力的处室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谈话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免职、责令辞职、纪律处分等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向作风顽疾施药开刀,通过严厉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六)建章立制。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现有制度进一步进行梳理,经实践运用行之有效的、群众认可的制度,长期坚持,抓好制度落实。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对于“治转提”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建立全局整治作风顽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