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优秀篇】(3)

自查报告2018-09-06李一老师

2016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一为贯彻执行南通市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教纪工[xx]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5月30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会上,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潘健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解读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内容,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对我校即将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等作了布置,要求各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自查工作。

按照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校办和财务处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全校各部门和干部个人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的情况

我校党委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学校相继制定、修订了《财务借款及报销规定》、《公务招待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自觉进行自我约束、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外接待标准,基本做到不在高档酒店对外接待,不上高档烟酒,不铺张浪费。二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节约行政资源,勤俭、务实的机关作风进一步形成。三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车辆配、办公用房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没有违规情况(黄建辉书记的公务用车为局配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办公用房没有违规超标情况,没有豪华装修,条件相当简朴(书记、校长办公室,原面积略有超标,已改造,现已符合标准)。经自查自纠,我校领导班子在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无违规问题,也无公费旅游、讲排场等行为。

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

学校财务处根据要求,制作自查报告表,分发到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为期15天的各部门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报告表由各部门签章与负责人签名,同时分管校领导督查并签名确认。自查工作除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和教学业务机构自查外,还包括三里墩管理办、工会、团委、食堂、教育发展基金会、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等,力求做到全方位的自查,不留死角。学校规定6月16日为截止日期,各部门均能认真自查并按时将自查报告表报送财务处。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