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2017年,上半年,为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2017年的基础上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年鉴编纂包干制度、下基层调研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分管党建领导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主管副主任长对分管业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我们定期让中层科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一是保证了学习时间。4月17日、4月28日、5月13日利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时间共集中学习3次。办领导成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二是保证了学习内容。不仅完整地学习了指定的学习内容,而且还购买了反腐倡廉相关的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在业余时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三是保证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在系统学习基础上,每个同志在认识上都得到了提高,还写出了学习心得。按照办党支部要求,我们还以“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为专题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大对修志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我办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第二轮修志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修志工作实际,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监督制约。针对修志工作从机制、制度上采取分权、量权、制权的综合措施。用分权制约来杜绝个人说了算,用“阳光作业”来防止“暗箱操作”,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科室每季度都要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要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层层追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