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产管理情况
我乡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及处置上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违规问题存在。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
我乡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无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我乡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使用规定,没有违规、违法现象存在。
7、私设“小金库”情况
我乡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所以没有发现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8、滥发钱物情况。
经认真自查,我乡没有擅自越权出台任何形式的奖励性和津贴补贴性政策。
9、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我乡经自查,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没有虚列、转嫁支出等现象存在。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我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以及使用的合理、合法。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小金库滥发钱物的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照《岳池县财政局岳池县监察局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池县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岳财发〔20XX〕6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私设“小金库”情况、滥发钱物情况及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私设“小金库”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滥发钱物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省出台的津补贴政策,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都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从未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补贴,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向单位职工发放物品。
三、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未出现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不存在超标准、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