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1
根据XX县纪委《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消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崇纪字[20xx]1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20日“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县有关规定,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和公务卡进行规范。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支出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外出学习考察。上半年我局没有外出学习考察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车用车费。县“三公”办核定我局公务用车指标2辆。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局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严禁公休日、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非公务活动工作用车不得外出,局属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时,必须向局主要领导申报,否则,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车钥匙、加油卡一律交局办公室保管。
3.公务接待费用。我局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时必须同时有局长和副局长及经办人员共同签署的发票单据,财政才予以报销。经查,局20xx年至20xx年5月20日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情况。
(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只有少数临时性开支用现金结算。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对自查存在情况和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三公”消费支出的管理,定期将公务消费支出信息在局公告栏公示或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并强化以下几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