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临床用药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本级三级医院均建立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为重点的用药监控系统,对抗菌药物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和干预,切实执行抗菌药物分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医院对用量排名靠前和专科用药过度现象进行监控干预,针对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大处方和不合理处方现象发生。创新药品耗材监控管理模式,在市第二医院试点推进“阳光医药”网络监察,不断拓展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权力运行的“阳光工程”新领域。
一是启用以自动预警为重点的“阳光用药”网上监察系统。全面更新药品使用实时监管软件系统,实现处方、医嘱全点评和个性化设定药品使用动态监管规则,发现违规自动发出预警并干预,自动筛选出“问题处方或医嘱”并进行分析点评,最大限度规范了处方行为。
二是完善检验试剂电子条码二级库管理平台以及制度流程。配套出台检验试剂二级库管理制度流程和成本控制考核办法,堵住采购使用中可能存在的缺口。
三是试点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电子扫码溯源和使用动态监管。将二级库管理平台建设延伸至高值医用耗材领域。解决耗材编码匹配问题,建立从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到结账支付全过程的耗材条码管理,保证耗材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溯源性,为动态监察医用耗材合理应用情况奠定硬件基础。
(四)处方点评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健全全处方点评工作机制,规定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安装统一的处方点评信息管理系统。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剖析,并强化点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处方点评的激励和处罚作用,促进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积极探索电子化处方点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HIS系统中嵌入《药物咨询及用药安全监测系统》、决策系统以及合理用药管理、处方评价系统等软件,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物处方集》等卫生法律法规对处方信息进行统计分类分析、点评。同时要求重视常规处方点评,包括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处方用药的适宜性,住院患者医嘱药物临床使用的合理性等,适时在内网公示全处方点评剖析结果和不合理处方处罚情况;设立专项处方点评,对抗菌药物处方、专科药物处方进行专项点评,做到重点监控、重点点评、重点查处,并将查处信息与处罚结果及时在内网公示,有效地起到警示作用,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大处方、过度用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