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加强。
我局党委始终把中央有关会议、中纪委、省市纪委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当作一项管思想管根本的工作来抓,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会精神内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参观《南湖红廉馆》,感悟廉洁文化建设重要意义,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组织医务人员继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执业的意识;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卫生行业“八不准”、“六条纪律”、“八项承诺”、“严禁收受红包”等行业纪律,使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律规定入心入脑,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公共卫生执法人员赴萧山南郊监狱法纪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观看全省法纪教育图片展览、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实时场景和反腐警示教育片,适时为党员干部打了一次预防腐败的“疫苗”,对于全体干部职工,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廉洁自律,狠纠“四风”,牢记使命等方面,都起到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教育作用。
(三)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用干部“德才兼备”标准,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和选拔制度,建立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并按照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民主推荐、集体讨论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程序。同时,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在同一职位任满二个聘任期的,原则上进行轮岗或交流,药剂科等重点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四年必须轮岗。
二是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在事关“三重一大”决策上,全部实行上会讨论、会上研究、集体决策。加强廉洁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浙委办[20xx]115号文件,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审批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分管领导一届任满不得继续分管药品、设备、试剂、耗材、财务、基建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中纪委关于清退会员卡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系统内的会员卡清理清退工作,涉及局机关及医院中层以上干部人员611人次,做到零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