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林业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纳雍林业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纳雍县林业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下发执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并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了《20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的单位负责人签,单位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将领导干部和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的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四是健全机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工作的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联系我系统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协调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