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10)

自查报告2018-08-14王新老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认识模糊,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理解支持不够;个别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制度意识淡薄,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影响恶劣;一些“四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尤其是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我们的工作与自治区纪委、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防范措施还不够有力;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办法不多,工作不力,监督不到位,在落实“三转”方面,还存在“不愿转”“不会转”和“身转心不转”“形转实未转”的问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明党的纪律,促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律要求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执纪问责从严。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守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要坚决处理。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处理并曝光典型人和事。开展十八大以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红顶中介”和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协会中兼职三个专项整治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抓不管、违规问题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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