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廉政建设中,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中,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区委的良好形象。同时,注重与其他领导、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注意发挥分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秉公办事。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无论是面对干部、工人、农民群众,还是老同学、老同事、老部下、老朋友,都能做到不论亲疏、不分贵贱、不徇私情,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解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上,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标准,以发展论高低,以实绩定升迁,从不夹杂个人主观意志。敢于指出干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对搞不正之风、跑官要官者,不但深恶痛绝,而且不留情面,及时予以警醒、批评、诫勉。三是坚持洁身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收送钱物的规定》,自觉遵守区委常委会六项廉政承诺,尽量不参加不必要的应酬和庆典活动,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不向基层单位摊派各种费用,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生活中,始终坚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讲阔气、摆排场,不搞特殊化,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党和群众的考验。四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也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
一年来,我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没有发生过任何违反党风党纪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是我的神圣职责。我将一如既往地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