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市统计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一是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二是没有出现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三是没有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示请客送礼。四是没有出现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五是没有出现违规多占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商品房等。六是没有出现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七是没有违规超编、超标准配备使用汽车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公车使用制度。八是没有违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六、积极主动,扎实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增强工作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作党务政务公开专栏,明确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地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党务政务工作情况。一是将党组领导机构、职能部门以及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情况,党组领导成员的分工、联系点情况,党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班子成员的考核情况,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严格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标准,进行固定公示。二是将中层干部任免、奖惩的决定,党组织评先评优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大决策、重大政策制定的情况,较大开支、使用情况通过曲靖市统计信息网、公开栏、内部文件等途径进行即时公开。三是根据重点专项工作完成的情况,以专题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七、创新形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近年来,市统计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统计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文明和谐型机关”创建和“廉洁高效型机关”创建活动,不仅在局机关,更延伸到各县(市)区统计局,在全市统计系统内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适合统计系统工作实际的廉政文化活动,深入推进统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以“廉洁从政、求真务实”为核心的统计廉政系统,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积极倡导和树立和谐理念,营造心齐、气顺、风正的环境,以机关文明和谐、廉洁高效促进统计事业发展。将廉政文化真正融入到统计文化建设、文明系统创建、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中去,努力造就一支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统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