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3)

自查报告2018-08-14王新老师

根据市委办公室《金昌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市委办发〔2015〕12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我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重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较好地完成和落实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有力地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抓“三个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5年,市粮食局党委紧紧围绕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优化服务、提升素质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落实党委“直接抓直接管”的责任。制定了《市粮食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一岗双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来抓,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5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组织9名党政负责人参加了《金昌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测试》活动。通过一系列的专题学习研究,在全系统形成了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党风、抓业务必须抓党风”的工作原则。

(二)落实党委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2015年市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认真传达了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对基层各总支、支部以及班子成员考核和测评情况,并分别与局属各总支、支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把主体责任延伸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科室,切实履行了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定了《市粮食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具体责任、分工以及年终考核的办法。形成了逐级管理、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粮食局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2015年元月,局党委组成考核组,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基层10名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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