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有违规办理内退现象。对原罐头厂、丝厂等破产企业的职工,在其申请办理内退时,资料审查不够严,对极个别钻空子的缠访人员,一并办理了内退。
五是有违规办理关系转移现象。因近年来企业职工退休金上调较多,个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较低的人员不断上访、缠访,按区委区政府处理意见,我局违规将10余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三、查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组和省、市、区委督导组关于社保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意见建议,制定了本系统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成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目标、任务、时间和工作效果。
三是稳步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围绕社保工作组织管理“四个层级”开展专项腐败问题查纠工作。从业务受理到稽核审批签字出文,采取对象调查、资料复查、样本抽查、逐级倒查和责任追查等工作手段,坚决查处在业务经办、资料审批过程中的利益、人情交换和业务变通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惩防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双约谈”工作机制,抓住全区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全区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和重点领域专项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契机,趁势而上,顺势而为。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改制企业、失地农民政府缓缴和挂账部分费用的落实。不让挂账费用逐年积累,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是及时清理违规办理失地农民、补缴等业务。通过稽核对伪造资料的个别参保对象予以清退。
三是摸准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严把出口关和入口关,认真核实参保、退休职工原始资料,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办理相关业务。
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不符合条件,已纳入到养老保险范畴的人员,做好后期处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想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做好社保政策宣传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