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9月中、下旬)。
1.加强街道办事制度。街道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街道办事制度,办事过程中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对违反办事制度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切实加强街道干部职工办事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2.加强街道干部行为规范。根据区委《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东升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切实抓好街道干部工作作风。
3.建立完善街道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完善街道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以及电力、自来水、天然气、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4.建立健全街道社会评价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街道专项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测评,今后每年在街道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四、责任分工
街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各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一)党政办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街道纪委(监察室):牵头负责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负责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测评,并负责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