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以重点整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监管不力等“为官不为”行为和违规决策、错误履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为官乱为”行为为抓手。通过教育、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可能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聚焦到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来,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为官不为”整治重点:
1、敷衍塞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害怕承担责任,存在畏难情绪,消极抵制,不能主动作为,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的;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二传手”的。
2.纪律松弛。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3.推诿扯皮。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4.庸懒散拖。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5.监管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滋生蔓延;领导干部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