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关懒政怠政自查报告汇总篇(3)

自查报告2018-07-01李天扬老师

一、深刻认识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必要性

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来,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亲民爱民的氛围得到了很好的弘扬,但是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有些问题已引起了群众强烈反应,社会广泛关注,如得不到及时解决,将贻误党的事业发展,损害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显得十分及时、迫切和必要。

(一)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一段时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作风建设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是,也暴露出一些干部在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各项规定的同时,得过且过,不想干事,不作为等“为官不为”的情况。

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以此次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治理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是强化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牢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精神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大、自然灾害频发、边境冲突等复杂形势,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稳增长、保稳定、促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只有做到“为官有为”才能确保临沧在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中走在前列。我们要自觉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是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问题,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省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我省领导干部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列出了10种“为官不为”的情形,这些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开展此次深入治理也是我们对自身存在的顽症痼疾进行再查找、再整改的重要机会。

所以,我们要通过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顽疾固症,在思想上有新认识,在能力上有新提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自觉为党分忧、为民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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