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自查报告2018-06-28王新老师

四、贫困户再识别和“回头看”

精准扶贫识别及回头看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带领镇村两级干部入户甄别,严格剔除城镇户籍人员、经商、买车、买房、财政供养人员,于12月28日核定系统人员为403户1178人(包含已脱贫人员中需清退的95人,因要求系统不能动)。及时上报清退、新增表。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级对贫困户的准确定义不明朗,各部门要求不一致,比如:民政系统要求所有的低保户都要进入贫困系统,而精准扶贫系统要求必须要符合整户低保才能纳入;二是贫困人员的隐形收入不能认定,比如其存款我们无法核实,为此造成人员核实不能确保100%的准确度,随时有可能增减人员,但系统不能随时变动。

**镇人民政府

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扶贫办的要求,我镇对2015年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镇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办、财政所、民政科、经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2、组织培训。我镇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我镇的贫困人口数为3377人,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召开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农户申请。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4、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机关包村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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