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20篇(2)

自查报告2018-12-17李一老师

三、关于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

全公司干部廉政自律,既是我们的一贯原则,又是反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党中央专门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同时还要求约束和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实践中,我分管的工作和分管工作人员中均未发现不廉洁行为,本人也没有需要向组织报告的事项。

四、存在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本人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宣传教育抓的还深入彻底。是注重对上级指导的贯彻执行落实,而对个人学习情况的检查不够。因此,不断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严于律已,自觉抵制腐败思想的侵蚀。还要时时处处牢记党风廉政准则,确保廉洁自律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使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真正成为自己的自觉行为。

第二篇

根据市纪委下发的《汉川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我们对照检查考核内容,对半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1、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各村配备了专(兼)职纪检委员,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村级纪检小组,调整并配齐了各村纪检信访信息员,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在全乡范围内建立了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

2、强化领导责任,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了乡党委书记、乡长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乡级领导对分管部门和所包片、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村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村、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目标责任制。二是制定了乡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以乡党委文件下发,把党风廉政责任与经济业务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增强“一岗双责”的自觉性,真正把反腐倡廉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签订了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3月25日全乡农村工作会上,乡党委书记、乡长王炜同志与31个村,17个乡直单位签订了《西江乡二○○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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