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章立制(2015年3月至5月)。局办公室要针对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分析不足,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
(三)集中整治(2015年6月至12月)。局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全局通报。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不认真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发现,由局纪检组立即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问题严重的,上报局务会议讨论处理。此外,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因“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进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开展对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经验、教训的总结,巩固集中治理成果。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旧的问题解决了,还有可能出现新的问题,要树立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思想,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注意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全局机关纪律作风持久保持在良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各分管领导要指导督促好各分管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考核。要把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列入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计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三)领导带头。作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中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以优良的作风带动本单位的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严明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