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2015年7月15日—7月31日)
1.集中教育动员。在7月20日前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动员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镇主要领导针对我镇机关、各村、社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深入查找问题。在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各村、社、镇级各部门、每名干部职工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形成部门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3.认真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镇党委将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15年8月1日—9月10日)
1.开展明查暗访。镇纪委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村、社、镇级各部门干部职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受理,设置举报信箱,发动媒体、群众监督。
2.强化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村、社、镇级部门,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党政办)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3.从严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能力不强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镇纪委要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