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街道干部行为规范。根据区委《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东升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切实抓好街道干部工作作风。
3.建立完善街道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完善街道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以及电力、自来水、天然气、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4.建立健全街道社会评价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街道专项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测评,今后每年在街道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四、责任分工
街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各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一)党政办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街道纪委(监察室):牵头负责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负责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测评,并负责督促落实。
(三)街道领导组:负责组织对街道各部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实效。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大落实、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街道成立领导组全面领导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敢于碰硬。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要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出重拳,在提升办事效率上亮实招,在严肃工作纪律上动真格,在解决为官不为上下硬功。街道领导将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会,各部门要认真配合积极参与,并在7月27日前将部门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表及部门自查自纠报告报党政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街道要通过媒体、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街道专项整治活动,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在全街道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职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查找和整改的宣传、督促落实和审查把关工作。
(四)抓好工作落实、加大结果运用。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把此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