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2)

自查报告2018-11-05王新老师

二、明确目标,重点突出

遵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局重点在落实专项工作、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1、查找问题,着力解决整改。我局要求局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照《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全警参与,自上而下,采取自身找、群众提的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反复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推进机关作风的大提高。

2、全员培训,提高执法素质。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实行科技强警,4月份,我局党委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根据公安特点和警务要求,在训练中实行精讲多练、讲练结合等方法,使民警通过这次培训,服务意识、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7月份,县局还组织开展了优劣质案件评比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劣质案件到局所有执法单位巡回展出,使广大民警认识到优质案件优在哪里、劣质案件因何而劣,从而使民警在今后的日常执法中,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个执法环节,从细节上做到执法规范化,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再添推力。

3、教育整顿,促进纪律作风。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政治建警”方针,全面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从5月15日起到10月15日止,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为期5个月的“抓队伍、促工作、保稳定”教育整顿活动。通过作风整顿“七个一”活动,我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精神面貌有了一个新的转变,全局上下同心,共同努力,把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中。

三、建章立制,管理有序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我局从自身实际出发,从公安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特点出发,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合理性、合法性、针对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了队伍管理、执法质量等四大块23项规章制度。同时推出每月例会制度、数据通报等一系列特色制度,积极构建管理新机制、实现队伍管理正规化。一是队伍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并以制度的形式相对固定,并由班子成员牵头,解决“职责不清”和“无责任行政”问题。二是规范办事制度。明确每一个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科、所、队,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解决办事不规范问题。三是高效服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解决“办事不高效”问题。四是激励惩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效能投诉、诫勉教育等制度,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同时,从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手,加大对一线执法民警治安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民警的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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