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消防监管。
按照市安委会和省民政厅的有关部署,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属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业务处(室)有针对性的开展对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农村敬老院、殡仪祭祀场所、军休军供保障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风险等级评估,探索建立分级监管监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按期实施“三同时”工作的意见》,在农村敬老院等民政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和整改。为认真吸取外地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市旱季期间火灾形势的稳定,我局多次向区县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积极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增添措施,清除消防隐患。各单位办公场所及车辆及时更换了老化和使(来源快车教育)用后的消防器械,同时加大对出租房屋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在旱季、汛期和重大节日前都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机关、市殡仪馆、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军供站等重点防火单位和要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实行重点监控。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局机关从2009年起聘请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军供站、市殡仪馆等单位也聘请了专门人员负责护楼守院和值夜班。
20xx年,我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防止了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狠抓落实,严防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攀枝花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