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程序,严格履行环保行政审批职能
(一)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从不擅自降低评
价等级。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从不越级审批、不降格审批。
(二)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为确保环保审批特别是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环保评审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措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流程图》。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还建立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定》、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权力运行暨风险防控流程图》、《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权力运行流程暨风险防控图》,从体系上、措施上全面防止不廉洁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以及收取现金、有价证券等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提质增效,优质服务。一是坚持把项目审批作为服
务“六大兴市计划”发展,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环节,对引进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分类指导,做好跟踪服务,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间,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法定审批时限由60、30、15日,压缩在提交环评文件报批件后10日、5日、当日办结,提高了办事效率。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加快审批进程,缩短审批时间。二是开展“两勤”服务。要求系统干部在工作中一要做到“嘴勤”,将所经办事项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对咨询的问题要全面解答,尽可能让服务对象少跑腿、少走弯路。针对省、市重点项目和投资大、环境影响敏感的项目,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二要做到“腿勤”。我市环保系统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经常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上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帮助解决环保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相关环保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做到了在项目环评审批期,主动服务;在项目建设期,指导“三同时”制度落实;在项目运营期,做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