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充实完善;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努力使局班子成员对《暂行办法》的内容熟悉率达到100%,机关干部对文件内容知晓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进一步筑牢了反腐防线,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上级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司法局的工作合力显著增强,整体效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