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措施
对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党委讨论将思想认识、制度规范、监督制约和责任落实作为整改的重点,积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机制,就要使思想教育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承担责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明确任务,承担责任,确实把思想教育摆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其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的协调制度或联席会制度,由党政工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讨论、研究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出对策,落实任务,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再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思想教育的要求、措施、效果等指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量化、具体化、并层层分解到各下属部门和基层单位,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促使思想教育真正落实,取得实效,解决在思想教育“软”的问题。
2、抓住重点,扩大教育面。党风廉政思想教育的重点对象无疑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在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涉及招生、采购、资产、修建、财务、组织人事、就业、学生工作、学籍管理、职称评聘、有偿服务等环节的人员,预防职务犯罪。但不仅限于此,还应尽可能扩大教育面,通过党课、政治学习、党团民主生活会以及日常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普通党员、教师特别是学科带头人、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对青年学生也要有意识地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3、改进方法,力求实效。思想教育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变过去单一的集中起来学习,关起门来讨论的做法,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党委、纪委的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领导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或提醒,或告诫,或问责。此外,还可经常性地开展各种类型的明察暗访、汇报恳谈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换位思考、自我反省。在教育效果的落实上,要把握好“长鸣”与“常闻”的关系,不仅警示教育要常搞,反腐败警钟要长鸣,而且还必须让每个党员干部经常听到警钟的声音,做到“知惧”、“思诫”,自警、自省。
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监督要双管齐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院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10]10号)的精神,严格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