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高标准补偿。在征地补偿上我们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在执行土地法规政策补偿上限的基础上还适当增加安置补偿费。我县征地每亩补偿价格从65598元/亩至111000元/亩不等(川台地),我们也考察了解过一些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说我们的补偿价格与周边城市乃至全国同类地区也可以说是最高的。
四是坚持货币补偿与留地安置相结合,解决被征地村民的长远生计问题。按照土地法的基本精神,我们坚持多途径安置,在给予被征地村民最大限度的货币补偿之外,按照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5%给予被征地村民预留三产地。同时为了支持村民的三产地开发建设,县政府同意将三产地的出让金全额返还给被征地村组,有力的支持了三产地的开发建设。从我们几年来的留地安置效果看,征地后实现了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以洛源街道办的宗圪堵、刘渠子、宗湾子已经建成使用的三产安房为例,这些村征地之前人均收入由5000元左右,征地之后的三产经营收入人均达到3-5万元,比征地前提高了4倍以上,使被征地村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
十二五期间,中省市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因此我县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会与日俱增,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也将日趋突显,这必然要求我们继续积极探索征地补偿安置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维护村民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全力保障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建设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