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
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