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自查报告2018-08-21三水老师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实施情况。自2005年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10年,我区已在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和赫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全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1755个。2005年55个,2006年350个,2007年600个,2009年750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99.10万元,其中:乡(镇)级农家店186个,获得补助资95.48万元,占全区乡镇74.4%;村级农家店1569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03.62万元,占全区村级43%。2007年,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对9县(市、区)省、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黔西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农家店的村共计200个,每个农家店配套资金0.3万元,行署拨付配套资金60万元。另外,黔西县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县财政对该县172个贵毕路线的农家店配套资金34.4万元,全区对建设或改造的1755个农家店共投入资金1093.5万元。各县(市)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或改造农家店的情况:毕节市完成农家店483个,获国家补助资金276.5万元,其中:乡(镇)级店58个,获补助资金29.96万元,村级店425个,获补助资金246.54万元;大方县完成农家店324个,获补助资金182.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15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309个,获补助资金175.10万元;黔西县完成农家店372个,获补助资金20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24个,获补助资金10万元,村级店348个,获补助资金199万元;金沙县完成农家店35个,获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乡(镇)级店9个,获补助资金2.52万元,村级店26个,获补助资金12.08万元;织金县完成农家店229个,获得补助资金133.3万元,其中:乡(镇)级51个,获补助资金28.6万元,村级店178个,获补助资金104.7万元;纳雍县完成农家店117个,获补助资金70.2万元,其中:乡(镇)级17个,获补助资金10.2万元,村级店100个,获补助资金60万元;威宁县完成农家店13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赫章县完成农家店124个,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乡(镇)级店8个,获补助资金4万元,村级店116个,获补助资金66万元;百管委完成农家店58个,获补助资金34.8万元,其中:乡(镇)级店4个,获补助资金2.4万元,村级店54个,获补助资金32.4万元。销售总额3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4670万元,带动社会就业35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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