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证管理
**支公司综合部充分认识到单证管理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对全公司单证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管控。在自查工作中,严格按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要求对公司系统各类单证进行检查。所有保单均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统一设计、统一编码管理,意外险纸质保单均由总公司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印制。建立了单证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意外险纸质保单各环节的详细信息。同时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建立了台账,及时完整记录意外险保单领取、使用、作废、回销的详细情况,并对保险中介机构单证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保险单证的印刷、保管、领用、作废和核销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不存在长期未核销单证、遗失单证、私印单证的行为。经过自查,**支公司综合部单证管理员能够按照《自查情况表》中单证管理的规定,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台账,及时完整记录意外险保单领取、使用、作废、回销的详细情况,但是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银行网点不太配合,存在回缴不及时的现象。
三、原因分析
**支公司综合部在本次自查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自查的通知》(保监稽查[2014]207号)要求执行,对《自查情况表》中的内容进行了注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但是在印章和单证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个别影响工作效率的现象,经过分析,原因如下:一是印章管理人员变动后,由于工作交接、报备和上报申请更换等程序,短期内无法及时在系统变更。二是虽然**分公司办公室要求条线内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台账,及时完整记录意外险保单领取、使用、作废、回销的详细情况,但是个别银行网点由于银行业务繁多,虽然能够完成回缴,但有时回缴不及时。深层次原因,在制度上,虽然能够按照保监会和上级公司的制度要求开展管理工作,但是强化执行的检查机制执行力度不够;从内控和管理流程上看,工作细化程度还不够;从操作执行上看,原因在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整改情况
**支公司综合部针对本次自查活动的结果与各岗位责任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以推动综合部条线印章、信访和单证管理工作不断优化。
一是不断学习和落实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自查的通知中对综合部条线日常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严格落实上级公司对各岗位的制度规范和操作守则,做到严格管理、专业操作、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