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方法,积极推进“五项改革”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涉及环保审批(承办、服务)事项统一转到市政务大厅统一受理,派出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党员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窗口,提高为基层、为业主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行环评审批“一票否决”,新建项目环评率达到100%。定期发布“三同时”检查信息,查处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已审批项目174个,验收项目75个,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同时,我局还不断简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间,将夜间施工审批由原来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将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由原来规定的15-60个工作日,缩减为5-15个工作日,将停用、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审批,由原来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在原时限基础上缩减30%以上。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3月份,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对我局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9月份,对行政机关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登记,对涉及环保行政处罚的79项自由裁量权基准本着合法、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法制办。配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和《建立健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的各项制度,制定了下发了《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了稳步推进。一年来,全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探索创新工作成效显著,总体法治水平持续提高。持证、亮证率均达到100%。
三是不断完善效能管理制度。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共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5项。同时,不断完善了《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岗位责任制度》、《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制度》、《兰州市环境保护局限时办结制度》、《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公示制度》、《兰州市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度》、《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效能考评制度》、《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问责制度》等制度。特别是在效能风暴行动中,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兰州市环保局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从行政执行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制度建设、政务公开、行政投诉处理等七个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日常工作中,我们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对局属各部门、各处室随时进行抽查或重点督查。对局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的工作任务,由局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监察室联合督查;对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办理情况,由监察室牵头、人事处参与进行查处,并不定期地将效能督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三)效能风暴行动保障措施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