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顾虑较多,存在“四怕”现象
一怕得罪下属,乡镇纪委书记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协调部门和村加以落实,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担心下属不支持配合自己的工作;二怕得罪领导,乡镇纪委是隶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一些纪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抓不抓,关键要看主要领导的意见去做,即使有些违纪现象有损本乡镇形象,但认为查处了会带来负面影响;有些违纪人员是一方领导,查处了会影响一方稳定;有些违纪行为是涉及本乡镇地方小利益的,查处了会使地方财政受损失;有些班子成员即使违规违纪,但碍于情面或感到监督难而不管不问,搞一团和气。这些因素使得乡镇纪委书记左顾右盼,顾虑重重;三怕影响仕途。很多乡镇纪委书记认为,只有经济工作和农业工作抓好了才会被提拨,才会有前途,而纪检工作干得再好,也不可能因此而被提拨重用,相反可能因为案件的查处得罪了人,树敌太多容易失去人心,怕在组织考核时对自己不利,因此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相对失之于软;四怕担待责任。本应是乡镇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但怕干多了、力度大了会被别人误解为充满野心,因而在工作中时松时紧,缺乏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势;
(五)抓深入和创新不够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乡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抓手很少,创新不多,应对措施不力,对强化基层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执行、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主动思考的少、严格执行的少、深入抓落实的少、创新抓突破的少。这些问题,客观上形成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严重制约了乡镇纪委职能职责的正常发挥。为此,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农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
二、对策及建议
(一)准确定位,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应坚持和运用好这一体制和机制。因此纪委作为党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机关,定位好“组织协调”的位置是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这就要求一要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纪委要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