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楼堂馆所自查报告(2)

自查报告2018-11-08才子老师

  (二)陈家镇政府综合大楼项目情况

  陈家镇政府原有一幢建造于六十年代末的办公楼,占地305平方米,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该镇以陈府发[2006]47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改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06]136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056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额63万元。资金县财政补助35万元,镇自筹28万元。该项目未到县发改委办理投资计划手续,也未到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于2006年7月动工,占地面积224.1平方米,实际完成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6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51万元,装修工程10万元,比批复投资少2万元。资金预算内投资35万元,镇政府自筹26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工程尚待验收。资金到位40万元,其中财政以农牧业税附加支出-公用支出作预算追加拨款30万元,镇自筹10万元。

  (三)孟塘镇政府综合楼项目

  孟塘镇政府原综合楼建于1984年,因年久失修,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该镇以孟府发[2006]5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但未到县发改委、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于2006年8月动工,建筑规模970平方米,占地面积289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4万元。资金预算内投资25万元,自筹29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底楼。资金到位由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10万元。

  二、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的原因

  (一)由于三个镇原办公楼均属危房改造,且大多数属于乡镇各站、所的综合业务用房,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故未能按中办发〔2003〕5号文件、川委办〔2003〕5号文件上报省、市审批。

  (二)由于陈家镇政府和孟塘镇政府镇政府招投标意识不强,故未按规定到县招投标办履行核准手续。

  (三)由于三个项目均属在拆除原办公楼的基础上修建,故未及时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由于陈家镇政府规划意识不强,故未到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孟塘镇政府由于没有项目审批手续,根本无法到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手续。

  (五)由于罗泉镇政府所在地属我县古镇范围,为更好开发旅游项目,镇政府修建办公楼属仿古建筑,图纸经过几番更改及基础变更,故出现超规模和超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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