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教育和考核,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坚决制止少数教师从事的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的错误做法,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继续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当年职称评聘、职务晋级、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搞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延伸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依法确保家长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严防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关注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一套督促、济困、监督、处罚等相关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努力做好小学阶段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