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2008]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