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2、收费方面: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或将学生餐费、水电费与开学报名捆绑收费。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生活用品、参加商业保险等现象。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节假日没有任何补课办班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5. 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电话。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招收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