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阶段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学校和教师要形成书面的“秉持职业理想、潜心教书育人”师德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报告;要按季上报 “微心愿”征集、认领和兑现情况,“微心愿”典型事例要加强宣传并报局组织人事科。
3.整改提高阶段(7月--10月)
(1)活动内容:一是切实抓好整改。各校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局将汇总全系统整改阶段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二是认真解决投诉。各校要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问题,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并做好跟踪落实、督查反馈工作。三是加强督查力度。局将邀请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对各校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投诉受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师德师风考评制度等。五是表彰先进典型。各校要结合“师德群体创优”活动,树立和表彰一批“秉持职业理想、潜心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带动人,用先进的力量引导人,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全市的师德水平有大幅提升。
(2)阶段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切实予以整改;要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报告,9月30日前报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表彰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使“秉持职业理想、潜心教书育人”成为全市教师的共识,成为全系统创先争优的主旋律。
4.总结评价阶段(11月--2016年1月)
(1)活动内容:各校要及时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的综合分析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成就,局将随时通报各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2)阶段要求:全面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组织人事科(2016年元月15日前),要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开展师德考核,并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