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销过程中如实宣传,避免强制消费
电信运营商在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做到真实、准确、明晰、通俗易懂,不应夸大优惠事项、模糊业务内容、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虚假宣传等。对于有附加条件的优惠,应醒目标明;对于标称的宽带带宽、手机上网速率等,也应说明其适用条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电信运营商进行业务的融合捆绑应在用户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而不应强制捆绑销售。在进行校园营销的过程中,也应遵守《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要求,不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得剥夺学生选择电信运营商的自主权。
5、加强管理,做好用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
电信运营商应建立自身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在管理和技术等各个方面做好工作,降低客户信息泄露风险,规范客户信息使用。在网络安全方面,应通过构建网络安全系统,避免病毒侵入、黑客攻击造成的安全隐患。在管理方面,应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渠道代理商和合作厂商的管理,对于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严加惩处。对于智能手机上的第三方应用,也应加强审核,避免其在应用中内置对用户信息安全造成损害的程序。此外,目前运营商对终端的把控能力逐步增强,也可以考虑为用户提供与手机安全相关的业务和服务,为用户安全使用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保驾护航。
6、多种手段协同,提高服务质量
电信服务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实体渠道外,用户还可以选择电话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短信营业厅、自助终端等多种手段进行业务的办理和查询,目前,多家运营商也开始通过微博进行客户服务。应进一步扩大宣传,提升电子渠道的使用率,提高电子渠道业务受理和服务的范围与效率,对客户实行全方位的服务。各个渠道之间应充分协同,保证提供给用户的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可以通过微博、知识共享平台等手段,加强与用户的交流和互动,提高用户的参与度和对业务的理解。此外,运营商还可以通过这些与用户交流的渠道,及时掌握用户体验现状,及时改进业务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对于社会舆论反映的焦点问题,应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发现投诉热点问题并迅速解决,化解矛盾,避免批量投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