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整改措施

自查报告2018-11-08李天扬老师

  市公安局收到《关于对2016年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后,对所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承诺:

1、关于“应当减少或免除企业危化品管理软件的使用费”的问题”

  根据“科技强警”规划要求,市公安局自2016年3月开始,组织对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研,经过反复的考察、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软件开发公司,并在征求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试点运行并逐步推广。目前,企业通过“淄博市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即可实现“申请、出证” 网上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为群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各企业用户普遍反映良好。至于企业所交的软件开发费用,均由软件开发公司收取,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关于“应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执法力度”的问题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同时,选派2800余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社区民警深入校园,通过开展“警校共建”、创建“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教育和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儿童的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二是抽调民警对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现场维护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派出所和基层交警中队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及时调整巡逻区域、时段,落实巡区、巡段责任制,特别是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增派巡逻力量,扩大巡逻覆盖面,强化社会面控制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努力减少校园及周边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3、关于“学校周围公共道路交通比较混乱,需要规范”的问题

  由于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周边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加强巡逻管控。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助学岗”活动,落实校园周边路段民警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交通,排放车辆。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整治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隐患百日行动”,严查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停车、校车超员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校园助学岗”89处,有效净化了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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