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1、定期进行学习培训。8月26日已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请上级部门的专家授课,提高了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活动;
2、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定人、定责、定岗”。每名卫生监督员建立工作台帐,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到期验收复查,科主任每周督导检查;
3、区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每月对执法文书、案卷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4、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每月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5、主动与法院联系,争取支持督促将转交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目前区法院已将区卫生监督所移交的13个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先后执行到位。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十二、区卫生局要切实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医疗过程中重复检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整改:1、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开展“廉洁行医、廉洁服务”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做好院务公开,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在处方上做到一药一品一价,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3、加强对处方的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并按照接诊病人的平均药费不得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标准进行考核,作为绩效工资核定的指标之一。
4、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不断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目前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已达75%,区级医院报销比例已达50%,农村参合人员得到了实惠,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区卫生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每年进行三次以上的财务督查,发现乱收费问题,一律给予纪律处分,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防止了乱收费的发生。
7、医院主动采取措施,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区人民医院从8月份开始至11月底为贫困患者提供惠民医疗救助服务,3个月内将为2150名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贫困患者实行减免救治,减免总费用达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