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综合录取
(一)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5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个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二)集中录取
录取时间为7月10-14日。将基础素养评价和考查科目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1.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提取招生管理平台考生首次志愿信息,分区县对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每个区县扣除提前录取的推荐生、特长生计划后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等额划定各区县提档分数线。
2.指标生计划录取。指标生计划只录取首次志愿填报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对每个初中学校提档线以上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考生第一志愿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指标生计划,有空余计划时,再依次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4C、4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指标生计划。各初中学校(不含初中民办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80分以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
3.非指标生计划录取。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指标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计算机对本区县内提档线以上所有剩余的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2C、至少4C、4C以下分成三个批次,并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成绩排序首先检索第一批次(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2C)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一、二、三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接收后,若有空余计划,再按照同样办法依次检索第二(会考科目等级至少4C)、三批次(会考科目等级至少4C以下)考生志愿,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4.征集志愿录取。7月15日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并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16-17日,按照非指标生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取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