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要不要惩罚
和同学们一样,我也主张应该有惩罚。教育家李镇西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我要说的是,惩罚不等于体罚!我想,我们的惩罚措施能不能既有精神的,也有行动的。前者比如如果谁犯了错误,就让他给大家表演一个节目,给大家带来一些愉快,以表达他的歉意;后者比如如果谁做清洁卫生不认真,可以规定他必须做重新做!你没有做好,让你重做一遍,这是理所应当的呀!前几天我看有的小组做卫生就不太认真不及时,但没有叫他们重做,因为还没有班规嘛!现在我们就要作出这样的规定。这就是我理解的惩罚。
但是这样还不具备彻底的可行性,因为有谁来监督执行没有明确。我们国家的法律,专门由司法部门执行。但班规的每一条有谁执行?
班规上出了规定哪一条有哪一个执行之外,还得写上由谁监督!
我们定期――比如一周或一个月或半学期举行民主评议,评议每一条班规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平易执行者和监督者的表现。我们的制度要把每一个人――包括李老师――都置于监督之中!
这就是我说的可行性。这一条非常重要!其实,你们原来小学或初中一定也有过班规的,但不少班规都只不过是贴在墙上的装饰,为什么?因为缺乏可行性。我们还有校规,国家还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但恕我直言,这些都还不具备彻底的、严格意义上可行性,因此我们必须考虑班规的可行性。特别要说明的是,具有可行性的班规也是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的补充,或者具体化!
第三,制约性
我们制定班规,除了尽量做到广泛性和可行性,还有第三条原则:制约性,即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互相制约。也就是说,这个班规不只是班干部和老师那来管同学的,而应该约束每一个人!我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个班规必须有对班主任的制约。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任何公民――包括总统都必须守法,这是常识。对于一个班集体来说,任何一个成员包括老师都必须遵守共同制定的班规,这也应该是常识。因为李老师也会犯错误,如果你们不通过班规制约我,我会肆无忌惮地犯许多错误呢!比如,过去李老师做班主任是从不拖堂的,从来都按时下课。但开学以来,我已经拖堂好几次了,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班规嘛!同学们还没有从制度上对我提出规定嘛!因此我拖堂也不算违规。但如果以后班规作出了不许拖堂的规定,我就不会,不!是不敢拖堂!再说了,班规对老师的制约并不是为难老师,而是帮老师改进工作。